为保护网友的合法权益不遭受侵犯,特此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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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/size]1、本版发征婚贴时,凡[size=3]只留QQ号者[color=red]删除[/color][/size],凡发[size=3]一夜情、激情聊天、激情视频、色情广告、鄙视他人、辱骂他人、诋毁他人[/size]的帖时[size=3][color=red]一律删除。[/color][/size]Ce}j;R_Oe
2、本版发征婚贴时,应介绍自己的相应的个人情况如:身高、家庭情况、年龄、工作大方面(对工作不好者而言)、自己的性格、自己的兴趣爱好,
以及对对方的要求如:对方的身高、家庭情况、工作、对方的性格、对方的兴趣爱好、对方的年龄、+Z5HiB WS Q*k
3、[size=3][size=1]征招网络好友发帖时,请在[/size]“标题”[size=1]篮内加入[/size]【网络征友】,[/size]不加入者按照第一条规定予以删除,望大家海涵,因为现在骗子太多,为了维护广大网友的利益特立此规定。希望大家努力,为找寻自己的另一半而加油。
同时请大家记住 [size=3][color=red]幸福是靠自己争取来的[/color][/size]#B+_2hU-zN"G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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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i] 本帖最后由 大明湖里打够级 于 2008-6-2 19:30 编辑 [/i]] 收到``
回复 1# 大明湖里打够级 的帖子
老大 是不是要吧电话也一起留下啊 也太残忍了,如果留电话有人骚扰咋办呢 那还要留什么?留电话那不是要被骚扰死.呵呵 支持 应该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啊.不能强制性的阿:L [size=3][color=red] 保护网友的合法权益不遭受侵犯,特此规定:[/color][/size][size=3][color=red][/color]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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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本版发征婚贴时,应介绍自己的相应的个人情况如:身高、家庭情况、年龄、工作大方面(对工作不好者而言)、自己的性格、自己的兴趣爱好,7E`2I x^+Im
以及对对方的要求如:对方的身高、家庭情况、工作、对方的性格、对方的兴趣爱好、对方的年龄、
3、[size=3][size=1]征招网络好友发帖时,请在[/size]“标题”[size=1]篮内加入[/size]【网络征友】,[/size]不加入者按照第一条规定予以删除,望大家海涵,因为现在骗子太多,为了维护广大网友的利益特立此规定。6Fe2xRw Xc&G k
希望大家努力,为找寻自己的另一半而加油YKT.os$`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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